责任单位名称(盖章) |
长安镇人民政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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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 |
共性内容 |
习近平法治思想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 |
个性内容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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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乡镇2025年重要普法时间节点 |
“春节”期间(1月-2月)、“3·8”国际劳动妇女节(3月8日)、全民义务植树节(3月12日)、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保护日(3月15日)、“4·15”国家安全教育日(4月15日)、民法典宣传月(5月)、国家宪法日(12月4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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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2025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,结合本乡镇实际,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项目和主题活动 |
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(全年)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传(全年) “开学第一课”校园普法活动(2月,9月) “三八”普法专项活动(3月8日) 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专项活动(3月15日) “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”专项普法活动(3月至6月)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(4月15日) “保护野生动物 人人有责”专项普法活动(4月) 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活动(5月)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(5-12月) “改善环境质量、推动绿色发展”专项普法活动(6月) “八一”退役军人保障法普法宣传活动(8月) 宪法主题普法活动(12月1日-5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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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单位、乡镇普法平台 |
镇村法治宣传栏、三治广场及各法治文化宣传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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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领导、部门及 |
分管领导:汪在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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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络科室:司法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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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180108175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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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法联络员:汪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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